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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决定:常志刚任巴彦淖尔市委书记

2017-05-25 巴彦淖尔发布 巴彦淖尔发布

     5月25日,我市召开领导干部会议,宣布自治区党委关于巴彦淖尔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调整的决定。常志刚同志任巴彦淖尔市市委委员、常委、书记,段志强同志不再担任巴彦淖尔市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长曾一春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刘德君宣读自治区党委决定。段志强、常志刚分别作表态发言,张晓兵主持会议并讲话。

        曾一春在讲话中指出,自治区党委对巴彦淖尔市经济社会发展、领导班子建设历来高度重视。这次对巴彦淖尔市委主要领导的调整配备,是自治区党委从全区大局出发,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通盘考虑、慎重研究作出的决定。巴彦淖尔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的决定精神上来。近年来,巴彦淖尔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和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巴彦淖尔市各级领导班子开拓奋进、真抓实干的结果,是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团结拼搏、共同努力的结果。段志强同志作为市委主要领导,发挥了主要作用,作出了重要贡献。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十届二次全会和李纪恒书记先后两次在巴彦淖尔市调研时的重要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把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要求落到实处。要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加快推进富民强市进程。要把推进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摆在突出位置,要把项目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要始终绷紧维护稳定这根弦。要全力抓好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要以落实巡视整改为契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

       段志强说,这次对巴彦淖尔市委主要领导的调整配备,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对巴彦淖尔市发展的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和关心厚爱。我完全拥护自治区党委的决定。2010年7月7日,我来到八百里河套、塞上水乡、草原水城巴彦淖尔,到今天为止,在巴彦淖尔工作生活了7个年头。这7年,是我与同志们风雨同舟、并肩作战的7年。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坚守“三条底线”,促进“五化”协同发展,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做好“水、绿、文化”三篇文章,着力抓好“五大基地”建设,在转方式、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强党建等方面取得了新成效。这7年,是我与同志们共同耕耘、一起收获的7年。这些年来,黄河母亲、河套厚土,给了我力量,巴彦淖尔的事业锤炼增长了我的才干,这是我最大的收获。当前,巴彦淖尔的发展正处于爬坡过坎、赶超崛起的关键时期。我衷心地希望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撸起袖子加油干,扑下身子抓落实,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

       常志刚在讲话中表示,自治区党委安排我到巴彦淖尔市工作,这是组织上对我的高度信任,我坚决拥护、坚决服从。下一步,将按照自治区党委的要求,抓班子、带队伍、正风气、保稳定、促发展,与全市各族干部群众一道,同甘共苦,风雨同舟,只争朝夕,勤奋工作,共同创造巴彦淖尔的美好明天。要对党忠诚,政治坚定。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自治区党委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勇于担当,推动发展。保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创新性,主动担当作为,突出重点、破解难题,实现巴彦淖尔各项事业的新发展。牢记宗旨,富民惠民。把富民、惠民、安民的实事做好,把发展成果更多地体现在改善群众生活上。要发扬民主,科学决策。充分发挥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形成一心一意搞建设、群策群力谋发展、和衷共济干事业的生动局面。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努力创造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检验的业绩。要廉洁自律,勤政务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从政环境。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张晓兵在讲话中表示,坚决拥护自治区党委决定。段志强同志到巴彦淖尔任职以来为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真诚欢迎常志刚同志来巴彦淖尔市担任市委书记,全力支持、配合好常志刚同志的工作,努力推进全市各项事业不断向前发展。我们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李纪恒书记在我市调研时的指示精神,在以常志刚同志为班长的市委领导下,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



                                           常志刚同志简历

1987.01——1991.01    内蒙古自治区土左旗哈素海管理局职工(其间:1988.08——1991.01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职工大学政史专业学习)

1991.01——1994.03    内蒙古自治区土左旗哈素海旅游公司经理

1994.03——1996.05    内蒙古自治区土左旗哈素海管理站副站长兼旅游公司经理

1996.05——1997.06    内蒙古自治区土左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1997.06——1998.10    内蒙古自治区土左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旗对外经济贸易办公室主任

1998.10——2001.09    呼和浩特市团委副书记

2001.09——2003.12  呼和浩特市团委书记(其间:2003.03——2003.08在内蒙古党校第5期中青班学习;2000.09——2003.12在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党建专业学习)

2003.12——2006.11    内蒙古自治区武川县委副书记、县长(其间:2004.05——2004.06在内蒙古党校旗县长进修班学习;2005.10——2005.11在全国市长培训中心第40期市长研究班学习)

2006.11——2007.11    内蒙古自治区武川县委书记;

2007.11——2008.02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武川县委书记

2008.02——2010.12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其间:2008.03——2008.09挂职神华集团规划发展部副总经理;2009.06——2009.08参加中组部在北京大学举办的司局级领导干部全球公共政策高级培训班学习)

2010.12——2014.04    内蒙古自治区团委书记、党组书记

2014.04——2014.05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

2014.05——2015.04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15.04——2017.05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自治区公务员局局长

2017.05——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委书记,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自治区公务员局局长

共青团中央第十五、十六、十七届委员会委员,自治区第九届政协委员,自治区第九届、第十届党委委员,自治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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